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辅导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是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 | 信息来源 | 创建日期 | 发表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责任编辑 |
(一)信息名称。简要描述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开信息内容。
(二)信息来源。描述公开信息内容的出处。
(三)公开方式。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三、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rksbwx.com)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政务公开栏;
4.《汕头日报》等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通讯地址: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4-12366(纳税人服务中心)、0754-88481563(办公室)
传真号码:0754-88161088(纳税人服务中心)、0754-88481561(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41
电子邮箱地址:stdsysqgk@126.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