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在线咨询 > 咨询热点 > 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通过省“特支计划”引进人才,取得省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请问领取该项奖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5-02 15:4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纳服科 字号: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您可以提供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文章
  • 相关下载
回到
顶部